京華時報訊(記者裴曉蘭)年輕貌美的張女士與房地產老總結婚一年後離婚,雖然協議分得千萬財產,張女士仍覺吃虧,起訴要求分割公司股份收益。近日,經通州法院調解,雙方表示庭下和解,張女士撤訴。
  張女士現年30歲,2011年與近50歲的王先生登記結婚,王先生系再婚,為一家房地產公司董事長。2012年,兩人協議離婚,離婚協議載明王先生給付張女士現金500萬元,別墅一套及寶馬車一輛,總價值超千萬。
  張女士隨後又以離婚後財產糾紛為案由向法院起訴王先生,要求分割王先生所持公司股份在他們婚姻存續期間的經營收益和股份增值。
  張女士告訴法官,她之所以起訴是因王先生曾承諾將其名下更多的房產、股份及車輛贈與她,而離婚後未兌現。為此,承辦法官多次調解,最終張女士自願申請庭下與王先生再行商議,並撤回了起訴。  (原標題:美女與富豪離婚要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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